根据有关道路客运法规规章,我局拟对《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暂停新增县际班(包)车客运企业经营许可和县际班(包)客运运力的通知》(汕市交〔2018〕129号)予以废止,该文件废止后,我市道路客运市场运力投放工作将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道路客运管理法规规章执行。

  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热忱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请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需注明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意见反馈单位: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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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暂停新增县际班(包)车客运企业经营许可和县际班(包)客运运力的通知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