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下列项目用海经我局审核,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使用海域。
海域使用权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项目名称:汕头110千伏新东区输变电工程
海域使用面积:0.8999公顷
海域使用期限:2074年1月1日
附件:汕头110千伏新东区输变电工程坐标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05日
汕头110千伏新东区输变电工程坐标
顶 点 坐 标
序号
北纬
东经
1
23°20′33.268″
116°46′47.006″
4
23°20′43.466″
116°46′56.992″
2
23°20′43.164″
116°46′57.710″
5
23°20′33.752″
116°46′46.485″
3
23°20′43.482″
116°46′57.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