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下列项目用海经我局审核,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使用海域。

  海域使用权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项目名称:汕头110千伏新东区输变电工程

  海域使用面积:0.8999公顷

  海域使用期限:2074年1月1日

  附件:汕头110千伏新东区输变电工程坐标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05日


  汕头110千伏新东区输变电工程坐标

顶 点 坐 标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1

23°20′33.268″

116°46′47.006″

4

23°20′43.466″

116°46′56.992″

2

23°20′43.164″

116°46′57.710″

5

23°20′33.752″

116°46′46.485″

3

23°20′43.482″

116°46′57.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