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类土地临时使用、出租行为保护政府方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对2016年公布的《汕头市国有土地临时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以及2017年公布的《汕头市临时利用储备土地出借/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梳理并修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该两份示范文本(详见附件1、附件2)重新统一向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