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自然资公〔2020〕137号
关于开展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问卷
调研活动的公告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市制定了《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对汕头经济特区范围内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进行了明确,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为做好汕府〔2018〕5号文评估工作,现面向公众开展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问卷调研活动,请参加活动的人士下载附件问卷,填选完整后发送至本公告所附邮箱。本次调研问卷仅用于调查研究,诚挚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联系人:李泽辉,联系电话及传真:88469812
电子邮箱:stydglk@126.com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关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调研问卷》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5日
关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调研问卷
朋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参与本次调研工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工业化建设加快,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关系到被征地村居的经济发展和村民的生计保障,本次调研用于对《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开展评估工作。本次调研问卷仅用于调查研究,请在符合您的意见前面打“√”或进行表述,诚挚感谢您的配合!
1.您是否清楚《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
□清楚 □有一定了解 □不太清楚 □不了解
2.您是通过何种方式了解《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的:(可多选)
□政府宣传 □村里宣传 □电视、互联网 □其他人告知
3.您对于《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不满意
4.如果不满意是什么原因?(可多选)
□补偿偏低 □补偿有差别 □不同种类的补偿不够细分
□舍不得被征收 □其他:
5.您认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是否需要调整?
□是 □否
6.您对补偿安置的费用标准有什么建议?(可多选)
□根据社会发展适当提高标准 □更加合理的区片划分
□细分不同种类的补偿标准 □其他:
感谢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