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及配套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邮 编:515041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88566227
传 真:88566227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9日
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及配套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