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相关部署,我市组织开展《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前瞻描绘2035年汕头城市发展的空间战略蓝图,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规划》草案正在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和“汕头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请自行下载。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30在汕头市自然资源局10楼西会议室召开(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8人,在汕头市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均可申请。

  (二)听证旁听人。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听证旁听人名额控制在3人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tzrzy_kjghk@126.com,有效报名期限至2022年4月27日24:00(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字样。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本公告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职业或相关资质(如专家)的证明文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2年5月6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六、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54-88787931。

  特此公告。

  附件:

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