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汕头市居民:

  您好!我市出台的《汕头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经市政府第十四届4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鉴于该《规定》施行有效期将于2022年6月30日届满,我局正在开展《规定》修订前评估工作。为做好《规定》修订前评估工作,现面向广大公众开展《汕头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制定后评估调研活动,请参加活动的人士下载附件问卷,填选完整后发送至本公告所附邮箱。本次调研问卷仅用于调查研究,诚挚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联系人:于小姐

  联系电话:88465447

  电子邮箱:stgtsck@163.com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汕头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制定后评估调查问卷.docx

                  关于印发《汕头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汕自然资发〔2019〕6号).pdf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