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汕法治办函〔2021〕24号)要求,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发展改革工作主线,依法履行职责,狠抓任务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为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而努力。

  一、主要做法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发展改革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年度述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中。根据我市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重点围绕涉及发改有关任务事项梳理形成了我局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予以贯彻落实。二是开展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相结合。局党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领学传达等形式,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传达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民法典、《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与省的沟通联系,配合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官网上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并发布《〈市民营经济25条“百问百答”〉之一:什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政策解读,方便企业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协助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工作。二是建立和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坚持“四个一律不进”:严格按照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立的项目,一律不进;国家和省已出台政策,明确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一律不进;已明确废止的价格收费政策文件,一律不进;已调整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服务项目,原作为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事项所相应的政策文件,一律不进,将依法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全部纳入清单并主动公布。2021年10月,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修订更新的《汕头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方便企业查询、使用和监督。

  (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出台制度文件。2021年7月5日,制订出台《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的工作方案》,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策落实兑现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严肃惩戒政务失信行为。二是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托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诚信档案,录入并定期更新考核、奖惩等个人信用信息。我市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三是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机制。我市把依法行政和政务诚信情况纳入市直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把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招录方面,要求录用考察对象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作为考察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对拟录人员进行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截至目前,累计归集十二批次录用人选名单共897人。

  (四)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好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实。召开市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会,动员全市上下打好打赢营商环境翻身仗。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领导小组下设由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12个专题组和19个指标组,市领导亲自上阵,全力以赴抓好分管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聚焦顽瘴痼疾,市营商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起草印发《汕头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有的放矢提出170项重点任务,建立任务台账和月度打分制度,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攻坚。

  (五)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健全诚信“红黑榜”公示制度。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严把失信惩戒范围,健全诚信“红黑名单”公示制度,每季度向全市各有关单位征集“红黑名单”。截至目前,累计公布十批名单(其中:红名单企业11279家,黑名单企业1427家、自然人9294人)。二是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为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我局开通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修复行政处罚信息2612条。

  (六)深入推进行政立法

  一是加快推进《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运用特区立法权,牵头起草《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全面清理涉及营商环境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加快废止、修订和完善与营商环境改革背道而驰的制度规定。根据《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监督专题组工作方案》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组织对涉及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范围涉及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53件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出台的58件规章和5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区县政府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快废止、修订和完善与营商环境改革背道而驰的制度规定,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20件。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应用管理。及时在平台上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单位职能等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执法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发生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或行政强制的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内设法规机构法财科,固定列席党组会(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发挥法治监督作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参与岗位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本年度全局共有39位同志持有行政执法证。三是扎实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和监管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行为,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落实地方储备粮任务,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八)组织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把民法典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制订局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和《民法典普法项目表》。注重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推进普法与立法、执法有机融合,不断提升我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市纪委,在局官网及公众号展播《大力整治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系列动漫》,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做好《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策宣传工作,在局官网上公布《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进行政策解读,方便企业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通过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开展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政策解读,提高广大群众、企业对政策理解和透明度。9月份,组织面向全社会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知识线上答题活动。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在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二是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职能分散在相关业务科室,没有集中设置执法科室,行政执法缺乏实操经验,水平还需有效提升;三是普法宣传覆盖面有待拓展。我局作为市政府的重要经济综合部门,日常业务工作任务较为繁重,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全局,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汕头。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加强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学习,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一是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认真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活动。二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引导下,重点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组织广大干部学习中宣部、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编写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铸牢法治思想基础,积极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抓住决策重点环节,推进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拓宽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充分发挥专家咨询论证在政府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参与岗位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