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市市级储备食用植物油(动态储备)的规模,现公开征集市级储备食用植物油(动态储备)代储企业,根据省、市各级对食用植物油储备的有关规定,动态储备采用小包装储存,结合企业生产或销售进行轮换,按照企业代储、财政补贴、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以代储企业自筹资金、保质保量、自主轮换、政府补贴费用的形式运作。申请代储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或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民营企业;

  二、在本市从事粮油生产、销售、储存等经营活动,能够提供食用植物油购进合法依据或发票;

  三、在本市辖区内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自有或租赁仓库,具有履行代储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请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和有代储意向的企业,在公告期间向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4—88204310),我们将根据各企业的仓储条件、社会信用等情况择优选择。本公告期限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五个工作日)。



  汕头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