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对照项目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开展项目申报。对拟申报企业是否存在不予支持和不得申报的情形须进行逐项核查,督促拟申报企业按要求如期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电话:020--88696500)。

  二、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后,并出具审查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于2023年5月5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关于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7.doc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唐能,电话:889920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