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处理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草了《汕头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2月7日前将意见(电子版)发送至我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邮箱:stgtbdc@163.com。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6日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