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月经巡查发现,龙湖区农畜种养场负责人纪某未经批准,将位于周厝塭居委辖区高铁东侧的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占地面积3927.74平方米(折合5.891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允许建设区,地类为坑塘水面,现场搭建4座钢结构铁棚。原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龙湖分局立即发出通知制止并联合龙祥街道、龙湖区农业局向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同时,联合龙湖区龙祥街道、龙湖区农业局、周厝塭居委会约谈龙湖区农畜种养场负责人,同年1215日,原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龙湖分局依法对该宗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并于12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汕国土资监字(龙)[2018]113号),责令退回土地并没收违章建筑物。20191月龙湖分局主要领导带队与龙祥街道研讨案情后,联合街道、居委、供电、供水现场实施断电断水。2019328日龙祥街道牵头国土、城管、村委等进行全面拆除,并于44日彻底完成拆除,拆除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现已完成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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