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是澄海区2018年度土地卫片486号图斑点,位于莲下镇北湾村机耕道东片,占地面积约1.1亩,地类为水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地原为耕作地,此图斑点被村民陈某希建设为一层钢结构棚,作为印刷加工场使用。

20185月,陈某希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地进行建设,莲下镇国土所发现后进行制止,并向其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867日,原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对陈某希进行立案查处,2018711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澄国土监20183573),责令陈壁希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7500元的行政处罚。2018724日将该地上的违法建筑物移交莲下镇人民政府。

2019610日,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组织镇机关、国土所、城管办、莲下边防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此宗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拆除,拆除钢结构棚及围墙等搭设物。目前该用地已全面完成拆除整改工作,罚款已缴交,案件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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