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潮南区国土资源局根据潮南区委巡察组交办峡山街道东溪村郑某得、郑某喜、郑某标、郑某川、郑某豪等5名村民在东溪村桥头洋存在3宗违法用地的问题。经查,该3宗用地位于东溪村桥头洋,占地面积共10.48亩,地类:耕地10.26亩、建设用地0.22亩,规划用途:基本农田10.26亩、建设用地0.22亩。据东溪村委会反映,该3宗用地是该村郑某得、郑某喜、郑某标、郑某川、郑某豪等5名村民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未经东溪村委会同意,私自于2013年至2018年在该村桥头洋占用土地面积共10.48亩作为德安驾校场地、废铁回收场地、废品回收场地,其中:未批占地搭建临设面积0.68亩、未批占地铺设水泥埕地4.2亩、圈占范围内填土未建设空地面积5.6亩。涉及土地地类为:耕地10.26亩、建设用地0.22亩,规划用途:基本农田10.26亩、建设用地0.22亩。

原潮南区国土资源局于2018727日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限期落实整改,拆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复耕复种;同时函知峡山街道办事处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力量限期落实整改,拆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复耕复种。并将该案移送汕头市公安潮南分局立案侦查。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郑某得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调查,现郑某得、郑某喜、郑某川、郑某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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