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近期将举行汕头市中心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试点项目成果举行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户籍在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法定地址在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19年3月13日前将书面申请送至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属自然人的需填写提交《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填写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参加。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联系人:吴志鹏;联系(传真)电话:88465447;邮箱:stgtsck@163.com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 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