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工信规字〔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在每月5日前将备案变更情况报送我局汇总。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6日
(联系科室:技改投资科,电话:88992016,邮箱:stgxjj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