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经发局,各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
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有关规定和《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和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2019〕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和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组织实施
省能源局委托各地级以上市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开展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审核工作,结合《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向濠江区下发第一批行政管理事项目录的通知》(汕府办〔2011〕81号)的精神,我市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按以下要求组织实施。
(一)各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不含濠江区)负责辖区内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包括批发、仓储和零售经营企业)2018年度年检初审工作,初审结果上报我局审核,年检合格企业由我局按要求向社会通告,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省能源局。
(二)濠江区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包括批发、仓储和零售经营企业)2018年度年检审核工作,按要求对年检合格企业进行通告,并直接将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送省能源局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年检结果上报省能源局同时送我局备案。
二、年检企业范围
(一)需参加年检企业
已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在我市工商注册从事成品油经营、批发、仓储经营的企业。
(二)免参加年检企业
2018年取得迁建、重建、改建、扩建规划确认文件的企业可不参加本次年检。但需提交《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免检申请表》(附件5)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批准证书副本、规划确认文件等),由所在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核对材料加具校对章,并在免检申请表中出具书面意见。
三、年检需提交材料
(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1.陆上加油站
(1)2018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附件1);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和供油企业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6)2018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报告或报表(需体现1-12月分月销售情况,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7)加油站的产权证明文件(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租赁经营企业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8)加油站油罐防渗改造情况;
(9)加油站基础设施迁建、扩建、重建、改建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2.水上加油站
(1)2018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附件1);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
(4)船舶检验证书簿;
(5)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和供油企业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6)2018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报告或报表(需体现1-12月分月销售情况,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7)岸基加油站需提供加油站的产权证明文件(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租赁经营企业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8)加油站油罐防渗改造情况;
(9)加油站基础设施迁建、扩建、重建、改建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二)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
1.2018年度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附件2);
2.《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港区企业需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作业附征》)或备案书;
5.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和供油企业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6.2018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报告或报表(需体现1-12月分月销售情况,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7.油库的产权证明文件(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租赁经营企业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8.油库基础设施迁建、扩建、重建、改建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三)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
1.2018年度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附件3);
2.《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港区企业需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作业附征》)或备案书;
5.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和供油企业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6.2018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报告或报表(需体现1-12月分月销售情况,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7.油库的产权证明文件(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租赁经营企业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8.油库基础设施迁建、扩建、重建、改建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四、年检时间安排
全市年检工作在2018年5月31日前结束,其中,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初审工作应于4月30日前完成。
濠江区年检具体时间安排由濠江区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五、年检工作程序
(一)材料上报及审核
1.各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年检时间和相关要求通知辖区内所有企业,对企业上报的年检材料进行原件核对和严格初审,于4月30日前将初审意见和年检材料以及年检总结(均一式1份)上报我局(可分批)。
2.各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认真统计并准确填写有关情况统计表和汇总表(附件6-14,含电子版)于4月30日前上报我局。
3.我局对各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上报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审材料进行审核,对年检合格的企业将分批在市发改局公众网向社会通告,并凭上网相关签署文件将年检合格企业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汇总上报省能源局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
(二)不符合条件企业处理方式
1.除免年检企业外,未能上报年检材料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必须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报告并填写《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没有上报年检材料情况说明表》(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对情况说明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后上报我局审核处理。
2.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由所属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于不再具备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所在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可书面上报撤销建议,由我局上报省能源局审核后,依法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注销其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将撤销决定通告工商、税务管理部门。
4.对不再具备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所在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可书面上报撤销建议,由我局上报省能源局报请商务部核查审理,依法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注销其经营批准证书,并将撤销决定通告工商、税务管理部门。
六、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工作
(一)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应在证书到期两个月前将证书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港区企业需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作业附征》)等安全生产证照、油库权属证明文件、企业换证申请文件上报省能源局,再转报商务部办理换证手续。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企业应在证书到期两个月前重新办理领证手续。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进行网上申报。证书换领应严格执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中关于加油站建设的相关要求,提供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等相关部门文件。
(三)各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通知并指导督促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2018年到期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工作。
七、其他要求
(一)各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相关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擅自更改。
(二)企业申报的所有材料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并由所在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加具校对章,所有材料复印件按顺序以A4纸规格装订成册。
(三)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工作与年检工作不同时进行。如需办理经营批准证书变更,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另行申报,变更后方可参加年检。
(四)各区县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上报年检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在年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附件可登陆我局公众网(http://www.shantou.gov.cn/stdp/)下载。
附件:1.2018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2.2018年度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3.2018年度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4.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没有上报年检材料情况说明表
5.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免检申请表
6.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情况统计表
7.2018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
8.2018年度成品油批发企业基本情况表
9.2018年度成品油仓储企业基本情况表
10.2018年度外商投资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
11.2018年加油站基本情况表
12-1.汕头市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资料
12-2.2018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情况
13-1.汕头市成品油批发企业基本资料
13-2.2018年度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情况
14-1.汕头市成品油仓储企业基本资料
14-2.2018年度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情况、
15.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和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3日
(联系科室:能源办公室,电话:88281146,电子邮箱:stfgn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