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国土资公〔201824

 

汕头市澄海区溪南大兴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

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汕头市澄海区溪南大兴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经汕头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427日至5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张帅帅,电话:88267145,传真:88267145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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