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国土资公〔2018〕24号
汕头市澄海区溪南大兴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
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汕头市澄海区溪南大兴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经汕头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4月27日至5月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张帅帅,电话:88267145,传真:88267145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