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或变相实施了《汕头市人民政府2014年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汕政府令第162号)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汕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2、汕头市国土资源局窗口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
举报电话:12310(汕头市编办)
来信地址:汕头市长平路财政大楼6楼615室
汕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科(收)
邮 编:515041
电子邮箱:stbbjdk@163.com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6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
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汕头市编委办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2017年度,我局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41个,主要有:行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改变规划设计条件审批、划拨用地改出让(含企业改制土地处置)、房地产(划拨用地)转让补交地价款、临时用地审批、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首次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延长建设年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探矿权转让审批、探矿权变更登记、探矿权延续登记、探矿权保留登记、探矿权注销登记、采矿权新立登记、采矿权延续登记、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权注销登记、划定矿区范围审批、采矿权转让审批,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资质审批,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资质审批、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审批、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批、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丙级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地质勘查丙级资质变更登记、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评估单位资质审批、丁级测绘资质核准、地图审核、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测量标志拆迁审批,乙、丙级测绘资质初审,丙、丁级测绘作业证核发。
全年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量1942件、受理量1922件、
不予受理量20件、办结量1917件,不存在未受理、未按承诺期限内办结情况。
(二)依法实施情况
1、遵守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等情况:
(1)按有关政策法规、公开的办事指南实施行政许可,作出有关决定均在承诺期限内。
(2)未发现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决定现象;有出现不予受理的事项都是些材料不齐全的申请。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审批程序,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告知义务;落实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严把行政许可审核关,依法说明不受理或不予许可的理由。
(4)办理许可贯彻公开、规范、便民、高效原则。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办理时限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相关事项的法定办结期限和承诺办结期限详见附件2情况表。
2、优化审批流程和规范审批程序,通过对进驻事项进行再优化、开通网上办事邮政速递服务功能等措施,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办事来回跑动次数,方便了市民办事。
(三)公开公示情况。严格按管理部门文件精神,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对外公开公示以下内容: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在办事大厅内上墙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每个审批环节和结果申请人可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进行查询。
(四)监督管理情况。办事大厅内每一个审批事项的实施过程和结果依托汕头政府在线网络平台效能监察网进行实时监管,落实办事服务质量评价回访制度,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回访制度(试行)》、市效能监察违规处分规定等做出处理;此外,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提供12345话务热线的电话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效果情况。我局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对于资料齐全的申请人,可以即时办理的,对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承诺工作时限等,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缩减审批层级和环节,提高审批的质量和效率,让群众真正的享受到便利,汕头市行政办每次抽查的办事质量评价回访中市民(企业))评价都是满意的;通过减少办事跑动次数,提高办事效率,对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市民有时对办事的相关规定不理解,又不太愿意与工作人员沟通,认为工作人员没有为民办事提供便利。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和规范审批程序,更加细化、完善进驻事项的办事指南,以标准、规范的办事指南为市民办事作指引;二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落实便民惠民的服务承诺。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