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提高工作效率,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18年9月1日起启用“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查询专用章”电子印章。今后申请人在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可通过自助查询机打印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证明材料将自动加盖电子印章。加盖电子印章后的证明材料与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开具的实物印章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目前可在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通过自助查询机打印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及加盖电子印章的事项包括金平区、龙湖区范围的无房证明、不动产产权情况表。为提高办理效率,请市民办理上述两项事项查询证明时,尽量采取自助查询机打印方式。下一步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逐步增加自助查询机办理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事项。
对金平区、龙湖区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存在相关疑问,可以来电、传真等方式联系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54-88179025,传真:0754-8894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