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商务贸函〔2023〕154号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和采购商参加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99号)转发给你们。请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和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参展参会,请各商协会积极动员会员企业参展参会。

  有意向参展的企业请于8月16日前填写《参展报名表》,报市商务局汇总;

  有意参观采购的企业请于8月16日前提交《采购商报名及申请获惠表》,报市商务局汇总;

  各单位如有签约项目的,请于8月25日前填写《项目摸查情况汇总表》报市商务局汇总。

  所有相关报送资料同时发送茂名市外经贸企业协会邮箱(邮箱:gddmblh@163.com)。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和采购商参加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林佳然,联系电话:88931822)



附件:

1.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和采购商参加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pdf

2.附件1-1 参展报名表.doc

3.附件1-2 各市参展企业汇总表.xls

4.附件1-3 采购商获惠办法.doc

5.附件1-4 采购商报名及申请获惠表.doc

6.附件1-5 项目摸查情况汇总表.doc

7.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和采购商参加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