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商务贸函〔2023〕138号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届中国-东盟(泰国)商品贸易展览会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组织企业参展。请有意参展的企业直接向主办单位咨询报名,同时将参展信息报送我局联系人。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外贸科 郭泓,联系电话:88931822)


附件:

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届中国-东盟(泰国)商品贸易展览会的通知.pdf

2.关于商请支持第十届中国-东盟(泰国)商品贸易展览会并作为联合主办单位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