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16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人员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由汕机编(2015)3号文同意组建成立的国土属下正科级单位,设 8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商品房登记股、变更转移登记股、自建房登记股、抵押登记股、综合股、二手房转移登记股、土地林业海域登记股,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 。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金平区、龙湖区宣传、贯彻、执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承担上述区域内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含牧草地、湿地)、海域等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相关的登记、发证、查询业务;负责本中心业务资料、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
(二)人员情况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部共有人员62名,其中:自筹事业编制 34名,科级干部(1正3副),退休人员3人,借用人员22名,其中:颐事达贸易有限公司7人,东兴房地产代理中心1人,金华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人,升华物业有限公司5人。单位临时工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850万元,其中:非税收入85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850万元。主要收入是登记费收入80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5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中心基本支出298.27万,其中:工资194.76万,医疗费10.53万,办公费及其他等92.98万。
2016年支出预算项目支出总额27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70万元,主要是中心需增加电脑设备等20万元,中心办公场地由于使用年限已久电线老化,需要重新配套布线16万元,购买房产证费用32万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162万,上年结转40万。
2016年一般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270万元,占收入31.76%。
第三部分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