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5〕85号),202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878万元。我局根据2026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制定了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9日         



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地区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878万元)中央资金分配小计
租赁补贴保租房
合计 1,350.00  1,528.00  2,878.00 
市本级 1,100.00 
 1,100.00 
濠江区 205.00  1,528.00  1,733.00 
澄海区 15.00 
 15.00 
潮南区 10.00 
 10.00 
南澳县 20.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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