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国土资公〔2017〕44号
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补充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于2017年5月2日按规定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举行汕头市中心城区2016年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有关事项。经研究,现定于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下午3:00—5:30在本局10楼西会议室举行《汕头市中心城区2016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
特此公告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