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汕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听证会的公告

汕国土资公〔2017〕33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汕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7年6615:00

二、听证会地点

汕头市长平路101号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十楼东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汕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听证会代表应当熟悉和了解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关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4、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五、听证会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者,请于2017518日前将书面申请送我局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科,属自然人的需填写提交《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填写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婉珠   联系电话:1359280606*

办公/传真电话:0754-88267145

电子邮箱:stgtzykgk@163.com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01号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地矿科  邮编:515000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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