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汕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听证会的公告
汕国土资公〔2017〕33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汕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7年6月6日15:00。
二、听证会地点
汕头市长平路101号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十楼东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汕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听证会代表应当熟悉和了解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关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4、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五、听证会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者,请于2017年5月18日前将书面申请送我局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科,属自然人的需填写提交《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填写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婉珠 联系电话:1359280606*
办公/传真电话:0754-88267145
电子邮箱:stgtzykgk@163.com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01号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地矿科 邮编:515000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