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汕国土资公〔201732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175月下旬就汕头市中心城区2016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户籍在汕头市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法定地址在汕头市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其中具有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者,请于2017525日前将书面申请送我局土地市场管理科。属自然人的需填写提交《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填写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举办单位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特此公告

我局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01号。邮编:515000

联系人:黄少昕;联系电话:88465447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2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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