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林〔2016〕74号


各区(县)林业局,濠江区农林水务局,局机关有关科室站:

为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林业领域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社会矛盾,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借鉴省林业厅经验的基础上,对有明确信访渠道以外法定途径的林业领域主要信访投诉请求进行了分类梳理,形成了《汕头市林业领域主要信访投诉请求法定处理途径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举措,是对《信访条例》规定的细化和落实,是依法规范信访工作、依法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的具体体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动落实,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二、认真做好分类导入

要依照“法定途径”的界定标准,从源头上做好甄别。判定是否“法定途径”,应符合三个标准:一是由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一般应具备明确的主体、时限和操作程序等要素;三是经过该途径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信访机构要准确分类判定导入途径,对有明确信访渠道以外法定途径的,应当导入相应途径依法按程序处理;对不能通过这些法定途径解决、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作为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处理。

三、高度重视宣传引导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是一项老规定新举措,要向社会公布“法定途径清单”,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耐心细致做好信访群众的说服解释工作,转变“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引导他们通过法定途径,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加强教育培训,使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准确掌握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相关规定、流程和方法,增强依法办理信访事项的主动性。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林业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积极推进。要统筹协调,同步规范林业主管部门信访机构和职能部门法定途径导入标准、配套措施和处理程序,强化甄别、引导、分流和办理过程中的协调联动,做到导入法定途径的信访投诉请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及时就地解决问题。要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以及与信访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林业主管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要发挥好作用,履行好职责,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林业局。


附件:汕头市林业领域主要投诉请求法定处理途径清单(试行).doc





汕头市林业局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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