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华新厂房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市区黄河路以南、衡山路以东用地5858.0平方米。其中综合用地2642.71平方米、工业用地3215.29平方米。因规划调整减少整宗地实用地面积,增加绿化带面积,经征求市城乡规划局龙湖分局的意见,拟对综合与工业用地界线进行调整,调整方案见示意图(登陆汕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tgtj.gov.cn/查询),现予公示。
凡与上述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8849207
(实测图详见附件)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龙湖分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