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新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新辽居委会新辽塭地块,宗地号列440511001001JA00100,用地面积8341平方米,该宗地东至鮀莲街道莲荣经联社集体用地,南至揭阳市地都镇、光裕经济联合社,西至鮀莲街道福岛经联社集体用地,北至鮀莲街道新辽经联社集体用地。现该经联社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地块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拟作通告15个工作日,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者,应在本通告期内书面向我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给予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