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6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要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示范;已获省认定的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积极申报绿色园区。今后省、市有关专项资金将优先支持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企业和园区。
二、本批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仅限申报列入清单的产品,同类但不同型号的产品应分开申报。
三、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要对企业、园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确保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附2张电子版光盘)和推荐文件于4月3日前报送我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
附件:
粤工信节能函[2019]64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8日
(联系人:林锡波,电话:889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