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社局、财政局,市社保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转发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汕人社[2021]20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