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国土资源局欠款催收通告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法制局关于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拖欠地价款及税费等原因影响确权发证问题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府[2003]32号)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交清欠款,现再次通知下列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本通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缴清欠款,否则,我局将按汕府[2003]32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附:欠款单位名单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欠 款 单 位 |
欠 款 项 目 |
欠款类别 |
| 汕头经济特区广澳房地产发展总公司 |
韩江路31号、 金泰庄 |
超容积率 地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