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22〕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推进“工改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件:关于推进“工改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doc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