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旅行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粤文旅市〔2022〕56号)精神,为确保政策落细落实落到位,结合实际,现就落实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55号)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 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 2023年3月31日。
二、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当日)期间己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三、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四、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五、申请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须向我局提交资料: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附件1)、承诺书(附件2)、银行开户证实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由于时间紧、涉及旅行社多,为保证本次暂退保证金工作顺利开展,各旅行社应在5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申请。我局批量接收申请资料、予以审核,于审核后向银行印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为避免出现人群聚集情况,前往银行办理前,请事先与银行联系人电话预约,具体办理暂退保证金取款时间以银行通知为准。
六、各旅行社在完成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后,要及时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对政策期满后未按规定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各区(县)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实际指导属地旅行社做好暂退保证金工作,督促旅行社及时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15日
市场管理科联系人:黄少斐、李暖,联系电话:88276325
建设银行建营支行联系人:艾经理,手机:13923662930
建设银行帝豪花园支行联系人:温经理,手机:13502992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