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汕头市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扩大口岸通关领域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要求,“单一窗口”已于2018115日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无纸化,2019617日实现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通关无纸化。现就汕头口岸船舶通关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汕头口岸全面实行船舶无纸化通关。凡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运输工具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和电子数据核放的船舶,除船员出入境证件、临时入境许可申请名单、《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外,口岸查验单位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其他纸质单证。如因系统异常等原因导致口岸查验单位无法实现电子数据审批核放的,申报单位仍可按纸质申报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通告。

汕头市口岸局

汕头海关办公室

龙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潮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龙湖海事处潮阳海事处

广澳海事处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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