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我市11月组团赴上海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有关事项的补充意见请示》(汕商务〔2018〕71号)及市政府领导关于该请示的批示精神(综三20180281),我局近期组织企业申报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资金。经评审、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3日-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分配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贸易促进与管理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资金审核明细表
汕头市商务局
2018年12月13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 陈雄豪,889318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