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2018年我市重点境外展会项目及扶持措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18]10号)的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重点境外展会项目资金补贴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7日。各申报企业需将申报资料于12月7日17:30前送达我局贸易促进与管理科。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903;电话:88931893,88931883。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资料:
1.2018年汕头市重点境外展会项目资金补贴申报表;
2.组展机构邀请文件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国内组团单位参展的批复文件;
3.与组展机构或组团单位签订的参展合同(协议)或摊位确认函、收费清单。如通过第三方机构参展,需提供该第三方获展会主办方授权或委托组展的证明;
4.实际发生参展费用的支付凭证及发票(提交原件校对)。支付外汇参展费用的银行付汇凭证;
5.参展人员出国护照(含首页、签注页、出入境记录页);
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批准证书。
7.商务主管部门要求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以A4纸格式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材料中的外文关键条目应作中文翻译标注。
8.请各申报企业填写《2018年汕头市重点境外展会项目资金补贴汇总表》(附件二),将电子表格发送到stwaimao@126.com,本表无需提交纸质版本。另,请加入汕头外贸资金申报专用QQ群,群号为: 498183684,以便交流。
三、具体支持项目及支持标准如下:
特此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