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拍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9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经批准已经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时间安排

  (一)各拍卖企业于3月31日前完成自查。

  (二)各拍卖企业于4月3日前向汕头市商务局提交《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一式两份(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7栋外经贸大厦1303室)。

  (三)汕头市商务局于4月底前完成年度核查工作,向省商务厅报送年度核查报告。

  三、《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内容

  (一)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

  (二)上一年度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

            2.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20年3月25日

  (联系电话:88851516,联系人:贸易管理科 郭春炀,传真:88931861,电子邮箱:stmaoguan@126.com)


附件:

1.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