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3月19日-3月25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8931822、88931893。
附件:1.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方案
2.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分配方案
3.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分配方案
4.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运行监测分析项目)分配方案
汕头市商务局
2020年3月19日
附件:
1.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方案.xls
2.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分配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