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动“创新引领,创业筑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3〕452号)要求,汕头市科学技术局、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头赛区)暨2023年汕头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头赛区)暨2023年汕头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深入挖掘高质量项目,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赛。
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汕头华转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
洪正,电话:0754-87225026
2.汕头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方静,史鹏霜,电话:0754-88463434,0754-88480132
3.市科技局监督服务科
张桂林,电话:0754-88426619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头赛区)暨2023年汕头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头赛区)暨2023年汕头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3〕452号)有关要求和部署,汕头市科学技术局、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头赛区)暨2023年汕头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创业筑梦
二、大赛时间
2023年6月—8月
三、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主办单位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汕头华转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
(五)大赛组委会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汕头华转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
四、参赛条件
(一)企业为汕头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提供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六)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七)未尽事宜按大赛组委会相关要求调整执行。
五、大赛流程
大赛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征集项目参赛。赛事流程分为报名参赛、资格确认、初赛、复赛、决赛、确定晋级省领域赛名单等环节。
(一)报名参赛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二)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前,市科技局组织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对负责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三)初赛
由省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登陆大赛官网开展网络评审工作,根据网络评审结果,大赛组委会确定我市晋级地方赛复赛的企业名单。
时间:2023年7月上旬
(四)集训
为帮助参赛团队提升路演答辩质量、提升展示参赛项目优势的能力,掌握答辩技巧,提高参赛成绩,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对晋级复赛的企业进行赛前培训。
时间:2023年7月上中旬
(五)复赛
1、提交复赛材料。参赛团队按照要求制作商业计划书,并提交到大赛组委会。商业计划书内容包含项目背景及介绍、团队介绍、市场与竞争力分析、商业模式、融资需求、财务预估等商业计划重点。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
2、复赛评审。采取线下路演方式进行,按照初创组和成长组分别进行比赛,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按照大赛评选规则采取现场评审,当场亮分的方式进行评分,大赛组委会根据省赛名额确定通过复赛评审企业数量晋级市级决赛。
复赛评审:2023年7月20日
(六)决赛
决赛包括答辩评审、尽职调查、推荐晋级行业赛决赛名单等环节。
1、答辩评审。决赛答辩评审采取线下路演的方式,对入围决赛的企业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进行。
决赛时间:2023年8月1日
2、尽职调查。由市科技局组织区(县)科技部门对所属辖区内拟推荐晋级省领域赛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对尽职调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企业,取消评奖以及晋级省领域赛资格。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3、推荐晋级省领域赛名单。按照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大赛组委会根据汕头赛区决赛成绩、尽职调查情况择优推荐晋级省领域赛。
以上环节完成时间:2023年8月4日
(七)确定晋级省领域赛名单
省大赛组委会对推荐晋级省领域赛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告。通过公告的企业方可参加省领域赛,未通过公告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确定晋级名单时间:2023年8月13日
六、评选规则
依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参赛条件、评审规则及评选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围绕评审指标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筛选出最具市场潜力和投资价值的项目和企业。评审指标为: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八、支持政策
(一)对获得省级以上赛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企业给予创新创业补助。往届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并重复参赛的企业不予以补助,对当年同时获得省赛奖和全国赛奖的企业,根据获奖等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市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市级财政补助。
(二)对获得汕头赛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中给予优先支持。
(三)大赛举办期间将组织配套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包括路演、股改、并购和上市等方面辅导培训。
(四)择优推荐给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投机构、宣传媒体等,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