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支持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推动旧工业厂区转型升级,满足中小微企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和创业创新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汕头市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促进办法(征求意见3稿)》。为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汕头市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促进办法(征求意见3稿)》上网公布。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93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

邮箱:stjxjyqk@126.com

传真:0754-88992010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

邮编:515000

附件:1.(征求意见3稿)汕头市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促进办法

2.资金申报表、绩效目标表、汇总表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