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关于发展科技保险 支持科技创新的意见》(粤科函规财字〔2015〕187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2019〕55号) 等文件精神,充分运用科技保险手段,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现开展2019年度普惠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科技保险保费补贴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业在汕头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有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 高新技术企业;
2. 经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 汕头市普惠科技金融企业库入库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投保险种属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关于发展科技保险 支持科技创新的意见》(粤科函规财字〔2015〕187号)规定的科技保险险种。
2.科技保险承保机构属于汕头市普惠科技金融合作保险机构。
3. 2019年度普惠科技金融专项资金补贴的科技保险合同:生效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汕头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科技保险合同和科技保险费发票复印件(盖保险公司业务章)。
2. 申报流程:企业申报材料经承保保险公司核实,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
3. 申报时间: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报送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
4. 2018年度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业已受理,尚未获得保费补贴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不需要重新申请。
5. 已获得《关于下达汕头市第一批普惠科技金融专项资金(2017-2018年度补助补贴类)科技保险保费补贴专题第一批补贴资金的通知》(汕市财教〔2018〕70号)财政补贴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补贴方式
根据本次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总额和年度财政经费预算确定补贴金额。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科
联系电话:0754-88426672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