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汕头市练江生态文明展览馆项目(一期) 

申报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二期宿舍楼

建设期限: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

总 投 资(万元):513.95

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1236平方米,包括布展工程、智能化工程、生态走廊、结语走廊、宣传片拍摄及三维电子沙盘制作等。

审批科室: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开放科

联系电话:88275115

邮政编码:515036

邮政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8楼807



        本公示的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公民、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述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

1.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