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17〕967号

各区县发改局、财政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濠江区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水利局、农业局、知识产权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4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773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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