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2017〕123号
各区县发改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2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3月30日
123(附转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