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单位的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将严格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步骤开展,按照市关于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必须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我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私设“小金库”情况公示如下:没有私设“小金库” 。
请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如发现还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请举报。
公示时间:3月 16日至 3月22日
举报电话: 88972507 (本级整治机构)
通讯地址: 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6号楼
邮政编码: 515036
汕头市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88179754,电子邮箱:stczxjk@163.com,通讯地址:汕头市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1707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