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17〕231号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正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评价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3月6日前书面函寄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信访楼,邮编:515041,联系电话(传真):88178283,电子邮件发至fgjsfglk@126.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有关情况的说明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