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市文明委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要求,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23年4月至10月期间开展2023年度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抽查范围:全市范围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

随机抽查商品30批次。

承检机构: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