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市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市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三)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五)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六)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市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竞争性配置方案;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备案程序,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综合交通发展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九)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承担市汕潮揭同城化的有关工作。

  (十)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粮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全市粮食管理工作,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计划建议;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提出粮食安全措施,完善粮食应急机制;拟定粮食管理规定、办法和措施,负责军粮供应管理;管理市级地方储备粮。

  (十三)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拟订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协调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经济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设置2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89名。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与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规划综合科、经济体制改革科、投资科(外资科)、区域发展科(市汕潮揭同城化办公室)、农村经济科、产业协调科(高技术产业科)、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对口支援科)、经济贸易科、交通科、法规与财金科、价格调控科、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粮食调控科、粮食监督检查科、粮食管理科、重点项目管理科(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能源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汕头市价格监测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人,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负责调查、采集商品服务价格信息,分析价格变化趋势;负责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监测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负责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信息网络。

市发改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打造粤东增长极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始终以抓好经济管理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保障,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积极作为,务实创新,各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为全市发展改革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339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382.97万元,其他收入10.28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325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258.36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915.53万元,占58.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5.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342.83万元,占41.21%,主要支出项目有华侨试验区规划经费5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及监测网络及“三项”建设173.245万元,涉案物品鉴定等专项经费124.81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5.45万元,盘活存量资金专项经费82.96万元,编制十三五规划经费30万元,十三五前期工作经费20.8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5.86万元,比上年增加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出国团组数为0个、 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0;(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0;(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99万元,比上年减少4.67万元,原因是年末公车改革,车辆减少使用。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20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3.99万元,平均每辆1.7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35批,人数21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11.88万元,比上年增加4.14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和接待人数比上年增加。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等费用。

 

             2016年8月18日

 

2015年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补充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补充说明

(一)收支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3393.2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939.19万元,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华侨试验区规划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2.97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464.06万元,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华侨试验区规划等项目支出增加。

2015年支出决算3258.3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768.95万元,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华侨试验区规划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258.36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529.17万元,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华侨试验区规划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5.8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5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47.64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经费减少,接待任务比预算时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出国团组数为个、  0 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0 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9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4.67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6.51万元,原因是年末公车改革,车辆减少使用。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  0 辆,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20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3.99万元,平均每辆1.7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35批,人数21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11.8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1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     31.12万元,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等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万元,比2014年增加  0.8 万元,增长9.76 %。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20 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9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重点支出项目包括:华侨试验区规划经费50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自评良好。

二、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2015年度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公开表(公开01-08表)

2015年度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公开表(公开01-08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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